智能制造学院

最新更新

教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工作  >  正文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与汽车工程学院达成“3+2”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发表时间:2017-01-10 14:00作者:宋丹妮阅读:

2017年1月10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汽车技术与服务学院张利军院长、黄慧荣主任等来我院进行参观调研,我院唐新蓬院长、刘源书记等进行了热情接待,双方就“3+2”人才联合培养事宜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了初步协议。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精神,我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专业领域)和已开展试点工作的本科高校以及全省所有高职院校可以申报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根据《通知》的要求,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可进入对应的试点本科高校学习2年并注册本科学籍。学生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可拿到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的本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还可授予学士学位。

ͼƬ1.png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汽车专业开办于2007年,2009年组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系,2011年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成立了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汽车技术与服务学院。学院设有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整形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四个专业。

在本次人才联合培养会议中,双方就学院概况进行了介绍,对《通知》进行了仔细解读,包括申报范围,试点院校及专业的产生,试点本科院校及专业的要求,试点高职院校及专业的要求,决定汽车技术与服务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与我院《车辆工程》专业联合申报试点,汽车技术与服务学院《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与我院《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联合申报试点。随后,双方就协议的签订,申报书的撰写,支持材料的准备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及布置,此次会议高效的达成了双方的目的。

通过此次会议,双方就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达成了初步合作协议,促进了我院转型发展,反映了我院较好的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ͼƬ2.png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邮编:430223 联系电话:招办027-81695660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市内乘坐586到华夏学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