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党字〔2014〕3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知》以及《在汉高校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清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学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四有新人”为主题,以学院争创武汉东湖高新区文明单位、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不断提升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支持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工作。运用网上访谈、班级宣讲、展览展示等途径在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等公共场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师生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组织单位:宣传处
支持单位:各教学系
(二)学习武汉市8位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道德讲堂”建设,邀请吴天祥、黄来女等全国道德模范来学院巡讲、座谈,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同时,利用先进班级终评、五星级寝室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契机,选树身边典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来弘扬正能量,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支持单位:各教学系
(三)开展卓有成效的科技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常态化“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定期到学院周边的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在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引导活动,维护交通秩序。积极打造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平台,引导大学生真正成为大学文化的思想引领者、行为规范的传播者、文明行为养成的践行者。
组织单位:院团委
支持单位:各系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
(四)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和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在学院食堂显著位置设置“节约养德”和“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宣传提示,引导师生珍惜粮食,杜绝浪费。利用周末清理卫生死角,严禁乱堆、乱倒、乱贴、乱挂,保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
组织单位:行政处
支持单位:各教学系、后勤集团
(五)在师生中倡导文明言行,弘扬文明新风。在师生中倡导文明礼仪,遵守公共道德,保护环境;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自觉排队,主动给有需要帮助的人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心回答陌生人的询问等。
组织单位:院工会
支持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分工会
三、实施步骤
文明创建活动从2014年10月开始,至2014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总结凝炼,迎接评审三个阶段。
1.宣传教育,营造氛围(2014年10月)。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班级宣讲等一系列活动,在全院上下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全体师生熟知并牢记“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明确目标,狠抓落实(2014年11月)。各单位根据文明创建内容,参照文明创建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3.总结凝炼,迎接评审(2014年12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凝炼文明单位创建实践活动的工作经验,把有关资料(含文字档案和图片档案)收集汇总交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迎接评审。
四、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成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把组织实施好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工作日程,主管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加强组织领导,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责任分解,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构建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机制。抓好示范典型,找准有效载体,广泛动员和吸引师生员工参与,让大家在参与中陶冶思想情操,提高文明修养。要做到活动开始有计划、活动中有记录、活动结束有总结,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特色突出。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院文明督查队和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的督促检查办法,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分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学院将把各单位参与创建、落实创建任务的情况作为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落实奖惩。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