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系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形成良好学风。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手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规定:课堂、早晚自习、早操、寝室行为。
学生课堂行为。不得随意接打电话、讲话、玩手机、看视频,迟到者须经教师同意方可进入教室,临时有事须经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
学生早晚自习制度。由班级、辅导员制定自习内容(周四班会或其他活动需向辅导员说明并在系学工办备案)。
学生早操。周一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周二至周五跑步或者其他体育活动。
学生寝室行为。务必保证寝室干净、整洁,寝室内不得使用违禁电器。学生应控制电脑使用时间,按时就寝,不得在校外住宿,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二、学生请假制度
有事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学生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公假。早操、早自习、课堂、晚自习、晚归寝、晚点名、课外集体活动等请假,需填写统一请假单,面请辅导员批准,张贴于班级班务日志,方可生效。
事假需说明缘由,病假需出具医生诊断说明,因公请假应有必要的证明。急诊病人或却有急事者可先打电话辅导员,事后凭医生诊断说明或相关证明补假,其余电话、短信请假一律无效,学生家长亦无权干涉学院教学、学生请假事宜。
三、学生违纪处理
连续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玩手机、考试舞弊、内务不及格等违纪情况超过三次,由辅导员谈话并与家长保持联系,同时做好谈话记录;
连续出现违纪情形达到五次,由学工办主任谈话教育同时上报系务会在全系通报批评(网站公示);
通报批评之后再出现违纪情况,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处理,记入学生档案。
本办法至颁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汽车工程系学工办。
汽车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