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服务
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学校直属机构,学校建立校、院、系三级教学督导组织,各二级学院设立学院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每个系(部)至少1名系级督导。学校现有校级督导8人,院级督导12人,系级督导39人,全部为高级职称(教授12名)。
教学督导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监查教学运行状况,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为学校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提出咨询意见,保证教学各环节规范有效、贯彻落实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育人环境的形成,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督导工作秉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坚持“以督促管、以导促建、管建结合、重在发展”的工作思路,对日常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教学保障、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和咨询等,履行督教、督学和督管的职能定位。
教学督导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并实施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与计划,定期组织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交流、研究、布置相关工作。
(二)组建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加强督导队伍工作培训、考核与管理,提升教学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教学秩序督查。有计划组织教学督导深入教学第一线,对教师上课、学生到课及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私自代课、私自更换教学地点、擅自离岗、言行举止不符合教师规范、上课违规使用通讯工具等行为;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问题。同时,开展多种巡视与专项检查工作。通过《督导辑要》、《督导反映》、《课堂写真》等形式,及时反馈有关信息,为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教学决策咨询。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组建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
(五)学生评教与综合评教。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课堂教学综合评教办法》,组织完成学生对各授课教师的评教工作。每学年根据学生、督导、院系领导、同行的评教结果,完成综合评教。
(六)开展师、生满意度调查。了解师生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收集师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和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
(七)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科、专业与课程建设、质量管理等建言献策。校级教学督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对口联系学院教研活动。
(八)组织教学督导培训。组织教学督导参加校内外培训,交流督导经验,研究探索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改进教学督导的方法和形式,提升教学督导队伍业务水平。
(九)组织召开有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督导工作会议,听取院、系督导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并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数据截止: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