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我院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部署专题会议,学院院长吴永桥部署工作开展。院领导、院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张荣国常务副书记主持会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及“六项禁令”“五项承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院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吴永桥院长为组长,张荣国常务副书记、周建设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晓燕同志兼任,负责学院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吴永桥院长在会上传达了省教育厅全面启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视频会议精神。他从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办学质量、规范收费、师德师风五个方面细致解说了高校评议的内容。他指出我院应使用公开评议、组织考核、召开座谈会等基本方法进行评议,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吴永桥院长要求院属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对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承诺,形成书面材料并于5月2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1月10日前,各单位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归纳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吴汉桥宣读了《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和节约型校园建设的若干规定》。(文/陈泽烨 图/张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