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26号
各相关学院:
为深化文科建设和改革,贯彻落实学校“一交叉三融合”(学科交叉、专业融合、通专融合、产教融合)的战略发展目标,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新文科建设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启动新文科专业试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聚焦区域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项目研究与实践,深化文科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文科教育创新发展,构建我校特色文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文科人才。
二、项目内容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新文科建设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现有学科专业实际和文科专业未来发展规划,参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新文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确定项目的申报与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立项
1. 申报方式。根据文科类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实行限额申报。有文科类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报2项,其他文科类单位报1项(含理工类教学单位的文理兼收专业)。支持校际、校企(行)联合开展新文科专业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2. 立项程序。各教学单位组织遴选,择优推荐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统筹结合学校新文科建设规划、文科融合发展规划等遴选、确定校级项目。通过培育,取得较好建设成果的校级试点项目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新文科示范和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3. 建设经费。评审立项的新文科试点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融合课程开发与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新文科建设研究与跨学科教学团队培训。获批省级、国家级新文科示范项目另行奖励建设费用,主要用于后期建设与内容完善更新。
四、其他
1. 新文科建设开发的跨学科、跨专业融合课程,一般应以所涉不同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跨学科团队方式来建设,课程原则上归口新文科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建设成果团队成员共享,建设经费由课程组长管理支配使用。特殊情况可与教务部协商后确定课程归属单位。
2. 新文科试点专业所有专业课程应全面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设期内专业课实现课程思政达标率100%,不少于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建成2-3门通专融合示范课,并逐步推广覆盖所有专业课程。
五、工作要求
1. 学院高度重视。文科类专业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新时代文科教育发展新趋势,文科教育的创新发展要以服务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育时代新人大局为重任和专业特色优势,精心谋划,科学布局,积极开展新文科专业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
2. 突出融合发展。应对新变化、解决复杂问题亟需跨学科专业的知识整合,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各自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育人特色、工作基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顺应新时代发展趋势,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3. 创新发展。新文科专业试点改革重在实践,实施单位要把创新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文科教育创新发展。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29日(第9周)前将《新文科专业试点项目申报表》、《汇总表》报至教务部教学建设与研究中心。
联系人:程卉,电话:81695603。
附件: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新文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1632985438120837.docx
2. 新文科专业试点项目申报表
1632985461124107.docx
3. 新文科专业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1632985472124740.xlsx
4. 新文科专业试点项目评审指标
1632985484114593.docx
教务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