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校教〔2022〕6号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落实《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劳动实践育人作用,全校全面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规范劳动实践组织管理,确保全体学生可以参与不同形式的劳动实践。通过劳动实践,与德智体美相融合,以劳增智、以劳培德、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在校园内形成重视劳动的氛围,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尊重劳动的情感,形成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使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成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劳动实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校劳动实践工作,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为双组长,教务部、学生事务部、综保部、通识教育中心和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识教育中心,由通识教育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学生劳动实践开展情况。
各学院成立劳动实践工作小组,由教学副院长和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双组长,教学行政办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专业系主任和各年级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制订学院劳动教育实践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创新劳动实践模式。坚持立德树人,把劳动实践作为劳动教育重要抓手。加强劳动实践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产教融合、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等人才培养环节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劳动实践模式。
2.构建劳动实践育人体系。学生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劳动教育理论课,并与“文明寝室创建、勤工助学、志愿服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公益劳动和校务服务”等实践活动结合,实现知行合一,形成有特色的多样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劳动育人体系。
3.创建协同育人新格局。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协同开展体力劳动、服务性劳动、创新性劳动。通过体验、参与劳动实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品质,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建立劳动教育评价新机制。学校将学生劳动态度、劳动技能、劳动成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将过程和结果、定性和定量、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充分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四、活动内容及举措
1.推进文明寝室创建。以“星级文明寝室创建”为载体,美化生活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倡导学生分工合作,人人参与。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初评,学校每学年评选星级文明寝室并给予表彰。(学生事务部、各学院)
2.持续推进勤工助学。有效开发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实效。通过在校内设立校内教学助理、学生助理、行政管理助理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成长平台,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加深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行政事务工作的理解认知,学会换位思考,培养处理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学生事务部、各学院、职能部门)
3.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劳动教育日历,将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志愿者日等纳入其中,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崇尚劳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彰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各学院、校团委)
4.开展校园公益劳动。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校园公益劳动。实行环境卫生包干区制度,由综合保障部划分责任片区,学院每周组织1-2个班级参加集体劳动,组织学生参加义务植树、植物栽培、绿化养护、教学楼公共区域(洗手间除外)的卫生保洁,学生公寓楼及运动场等区域环境卫生,增强学生爱校、护校意识,建设美丽校园。校园公益劳动根据具体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入学生劳动实践总时长。(各学院、综合保障部)
5.参与校务服务工作。依托党支部、团支部和学生社团,或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学生广泛动员同学参与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实训室的设备维护,参与图书馆和学生公寓的公共管理服务等。(各学院、图书馆、学生事务部)
6.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展劳动实践。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三下乡”和寒暑假社会实践,积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动员学生走进社区、基层、乡村劳动一线,走进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实践,积极在实践中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培育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树立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家国情怀。(校团委、马院、各学院)
7.利用专业实习实训开展劳动实践。让学生走进企业,将课本所学与企业所用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学生生产性劳动的能力。(各学院)
8.助力创新创业开展劳动实践。依托学校孵化器公司和产学研工作室,开展创业项目路演和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体验活动,大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能力。(创新创业学院、科研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学院专业特点和教学安排,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灵活设计学院劳动教育实践实施方案。
2.教务部、通识教育中心、综保部联合学生事务部、团委统筹落实,各学院要认真挖掘典型案例,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3.媒体宣传部、学生事务部和各学院做好劳动实践活动专题宣传工作,营造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氛围。
4. 学校劳动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专项检查。教务部、人力资源部、学生事务部、团委等部门建立激励机制,每年组织评选学生劳动实践优秀成果、劳动教育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劳动教育实践先进个人可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学生事务部将学院劳动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