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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关于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的问题

问题描述: 今年刚从外地调到武汉来工作,武汉这边的公积金已经缴满6个月,之前外地缴纳的公积金没有使用,目前在武汉没有住房,租房居住。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本年度内无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积金组合贷款)、委托扣划(含城市圈签约)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的,每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单身职工每年累计可以提取18000元,已婚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可以提取36000元。不限提取次数,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限额。

若您符合租房提取条件,您可通过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等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申请-租房类提取-商品房”自助申请办理提取,具体能否办理成功,以系统审核结果为准;或者携带以下资料到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提取审核:(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1类银行卡;(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027-12329热线进行咨询。

(转发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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