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2018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工作开始,部分同学已收到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毕业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对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给予一定奖励,现将对录取信息进行统计认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认定对象仅限学校在籍国家统招学生;
2.具体认定工作由各学院完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要求提供的录取认定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材料不全,将退回材料,不予认定;
3.上交时间及材料说明
第一阶段:宣传展示
请各学工办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生活照电子版(规格2.0M以上,高清晰),生活照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班级+录取院校,截止时间5月11日上午11:00。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宣传展示环节材料的学生将不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奖励申报环节。
第二阶段:奖励申报
第一批考研奖励申报(即日-6月11日)
请各学工办收集录取学生的相关材料,每名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扫描件电子版及复印件各一份,通知书扫描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班级+录取院校,材料上交截止时间6月11日上午11:00。
第二批考研奖励申报(6月15日-9月7日)
为6月11日以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补发考研奖励。请各学工办收集录取学生的相关材料,每名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扫描件电子版及复印件各一份,通知书扫描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班级+录取院校,材料上交截止时间9月7日上午11:00;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发放考研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