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院教[2015]70号
考查课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考查课考核工作,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依据《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查方法
根据《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考查可以用试卷笔试进行,也可以用论文、总结、阶段性大作业、实际操作能力或其它方式进行,由任课教师会同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鼓励考核方式多样化。
二、考查要求
(1)课程结束前2周,提交试卷或考查资料。
(2)以论文或其它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报备考核时间、地点、要求、具体评分标准以及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注意同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3)考查内容要科学无误,既能体现知识要求,又能体现能力要求,知识点、能力训练点分布合理,难易适度,能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体现知识的应用。
(4)任课教师需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所有教学任务,课程考核不能占用上课学时。
三、监督检查
考查课程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和学生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学院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为了确保考核质量,加强考试过程监控,随堂考或由各系安排的考试,需提前一周上报考试安排,方便教学督导及教务处抽查巡视。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教务处
二Ο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考查 规范检查
主 送:教务处、各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