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委会【2015】14号
关于给予学生向晓鸣通报批评的决定
向晓鸣,男,汉族,1995年4月出生,湖北长阳人,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土木1144班学生,学号:10410314410
在2014-2015第二学期第九周周四(五一放假前),未经辅导员或土木与建筑工程系批假,无故旷课,旷课一天(8课时)。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学生本人及广大学生,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向晓鸣通报批评。
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或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土木与建筑工程系提出书面申诉。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组织委员会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Ο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