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委会【2015】15号
关于给予学生颜萍通报批评的决定
颜萍,女,汉族,1995年8月出生,汉阳区洲头街建港路98号,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工程1131班学生,学号:10411013133.
在2014-2015第二学期中,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早自习出勤检查中 ,发现学生无故旷课,且旷课累计超过12个课时。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学生本人及广大学生,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唐长雄通报批评。
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或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土木与建筑工程系提出书面申诉。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组织委员会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Ο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