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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系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11-04-13 13:40作者:网站管理员阅读:


为严肃校纪校规,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规范我系学生在校期间适度使用手机,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课堂纪律规范》相关规定,针对我系学生特订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应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损失及其它相关后果由机主自行负责。

第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禁止使用手机,一经发现使用,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考试规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考试作弊论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按规定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1、参加考试期间。

2、考试完后未出考场。

3、国家级考试时,划定的警戒线内。

4、其它带有选拔性的考试或面试考场。

第三条              学生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在其他时间合理适度使用手 

第四条 我系任课老师、辅导员在上课时发现违反规定者有权没收其使用的手机,并上交给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处理。

第五条 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又不听劝阻的根据情节轻重,我系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一、责令该生书面检查违纪行为,没收该生手机直至与其家长联系后方可领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系通报批评处分并通报其家长:

1.屡教不改者;

2.拒不书面检讨在校违规使用手机行为的;

三、经过批评教育后,仍违反规定者我系将临时代为保管手机由本人家长亲自领回。

第六条 该管理办法经由土木与建筑工程系专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如有修改,也需经同样会议讨论通过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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