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在综合楼1021会议室组织专题培训,会议由学工办主任潘晶主持,辅导员吴乐、杨柳、张磊、甘誉平等参加。

会上,潘晶主任首先说明了评选对象及条件,她指出,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借读的学生不能申请,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为现在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年9月-2019年10月间被学校认定的贫困生)且符合学校三好学生及以上条件;社会奖助学金5000元/人等级要求达到学校三好学生标兵条件,3000元/人等级要求达到学校优秀三好学生及以上条件,1000元/人等级要求达到学校三好学生及以上条件;国家助学金要求当学年(即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的贫困学生才有申请资格,并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议表》(附件1)进行评审; 若成绩中有五级计分制中的“及格”等级学生,可以申请“学校三好学生”奖项。
随后,潘主任介绍了奖助学金奖项及金额,她重点阐述了初评程序,首先要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应由班级全体会议产生,人数为5-9人,应为奇数,负责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若申请学生是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该主动回避;其次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本人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条件于11月6日-11月8日凭《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4)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正文仿宋四号字体,行间距28磅,800字左右,第一部分写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写个人详细事迹、第三部分写个人格言)电子版到所在班级评审小组。向所在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递交申请;第三是资格审查,辅导员组织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提交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召开班级大会初定可获得的奖项类别。第四是班级评议,各类奖助学金指标下发后,召开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会议或班级大会,确定申请人奖助学金的具体奖项,于11月13日前结束;最后是学院初评,组织对班级评议后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评审,形成初审名单,于11月15日前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潘主任强调,辅导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组织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各年级要通过班团会和晚点名主题教育,认真学习相关奖助学金评选文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资助政策宣传,重点宣传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和评审程序。在宣传过程中,要做好各项会议记录。班级评选结束后,申请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台或在“办事大厅”页面直接进入相应页面,在“待处理事宜”栏目选择所申报批次或通过左边“系统菜单”相应栏“评奖申请管理”。辅导员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台及时逐项审批。
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奖助学金申请、评审等各项流程,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图/ 吴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