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上午9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在综合楼1015会议室召开毕业生学籍学历学位资格审核培训,由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袁健老师主讲,学工办主任潘晶和全体辅导员参加。
会上,袁主任介绍了学分置换的相关规则,她指出每年统一提报学分置换材料时间为4月12日,注意若要申请置换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只能在第六学期的4月份节点提出;提交 《学分置换汇总表》附《学生个人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若是校企合作相关课程置换和申请免修课程,须在课程开课前,办理申请手续,经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定、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免修。
她强调,置换和免修总学分累计不能超过15学分。同一置换项目(对象如同一作品或同一篇论文)只取学分最高值。专利证书不能是转让过来的,用作学分置换后不能再用作学士学位降分,反之亦然。同样的技能证书用作学分置换后不能再用作职业技能的课外学分。

除此之外,对入伍毕业生涉及毕业实习、实践环节、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的,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于4月20前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入伍总结进行冲抵,总结要求所在部队负责人写部队表现并盖章,学院可根据其在部队表现认定成绩,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冲抵成绩出来后由学院以报告的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审批后原件留教务处,复印件一份随入伍总结材料留教学办,其他复印件放入对应冲抵课程的试卷袋内备查。
会上,辅导员就培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提问,袁老师都一一作了回复,并针对处分解除、毕业生申请学位、小语种成绩转换申请表、休学、答辩等当前常见的问题作了解答。
通过本次培训,让辅导员对教学管理制度有了更为深刻直观的了解,对今后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图/ 吴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