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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我院两位教授被评为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

发表时间:2017-06-21 22:36作者:吴振琦阅读:


2017年6月21日,湖北工业大学根据《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湖工大研〔2015〕24号)和《湖北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湖工大研〔2015〕18号)确定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20日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并投票选出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我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潘梽橼、工程管理系主任杨易分别被评为该校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力学学科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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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院从2016年10月上旬开始与湖北工业大学洽谈联合培养研究生事宜。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可行性和具体实施细节进行多次磋商,最终达成共识。2016年12月,我校与湖北工业大学签署了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及生源基地协议书。

2017年4月,我院潘梽橼副教授和杨易副教授按照《湖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申报研究生导师的要求,准备材料进行申报。湖北工业大学依据硕士生导师管理工作条例及兼职硕士生导师评聘条件,从我校推荐人选中遴选符合条件的老师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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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两位教授被评为硕士生导师,证明我院的教科研水平已经基本符合硕士生培养的条件,为当前我院申报硕士点和后期研究生招录调剂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图/ 吴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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