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2个月的磋商,2016年12月5日,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与湖北工业大学共同签署了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及生源基地协议书。
协议明确了培养专业及学习安排、双方职责和培养经费等问题。双方约定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湖北工业大学依据该校硕士生导师管理工作条例及兼职硕士生导师评聘条件,从我校推荐人选中遴选兼职硕士生导师;湖北工业大学将指导我校组织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审核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湖北工业大学土建学院专业特色明显,学科发展优势突出,与我校土建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必将对进一步促进校际学科交流和人才培养产生积极影响。
据了解,我校从10月上旬开始与湖北工业大学洽谈联合培养研究生事宜。周建设副校长、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杨和礼院长、潘梽橼副院长、陈伟书记和土木工程系副主任朱韶茹先后多次到该校,与李冬生副校长、研究生院陈坤院长、土建学院肖本林院长接洽,就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可行性和具体实施细节进行磋商,最终达成共识。后期我校将陆续开展生源宣传工作和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文图/朱韶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