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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03 15:22作者:教学评估与质量中心阅读:


教务〔2018〕17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调动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办法》(武华校教〔2016〕38号)的有关规定,决定评选我校2016-2017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院(部)、教务处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满2年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熟悉教学管理业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够独立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质量优良。

(二)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工作严谨,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工作态度。

(三)积极参加教育与教学管理研究,近两年主持或参加有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教研课题一项,或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管理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

(四)连续两年未发生教学管理事故,且遵守学校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无故缺勤。

三、推荐名额

按全校教学管理人员总数15%的比例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18年3月16日前完成)

申报者须对2016-2017年度两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管理人员申报表》(附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管理研究论文复印件等材料。

(二)学院评选推荐(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

各学院、教务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初审,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中心509室。

(三)教务处审核(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

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公示一周,由学校批准并发文。

(四)学校拟定于9月10日教师节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五、奖励标准

按照我校《教职工奖励办法(修订)》标准执行。

 

附件: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管理人员申报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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