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校人〔2016〕61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竞聘结果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
刘浩波任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党总支秘书;
彭淋涛任信息工程学院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
彭鹏任科研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琳娟任科研处产学合作办公室主任;
戴伟任科研处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夏婷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助理,免去其计算机与网络工程系副主任职务;
项金辉、姚卓夫、汪丹、王艳、汪芳(机电工程学院)、章科峰兼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以上聘任人员,原则上聘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聘期内同级职务变动,任期累计。学校根据履职情况可进行适时调整。
特此通知。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