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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27 16:59作者:土木建筑工程阅读:


武华院青〔2016〕号

 

 

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休养,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年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列举以供选择)

青春建功十三五  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6年7月至8月

三、活动内容

1、校团委鼓励大学生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结合起来,理论结合实际,充分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进行专业观摩学习,或是专业实习。

2、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百态,从具体问题入手,深入基层、贴近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第一线展开调研活动。

3、鼓励广大学子到革命战争时期曾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地区、村落访问,感受革命历史和改革开放后的巨大变化;寻访老、中、青三代优秀党员干部、英模人物,听他们讲革命故事、建设故事、创业故事和英雄模范事迹,并记录成册。

4、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利用暑假集中开展专业调研和研发工作,各团总支安排指导教师,尽可能提供实验场所等便利条件,便于学生集中对项目和作品进行研发和深加工,提升大学生的科研、实践和创新等综合能力。

5、充分利用机会与相关部门合作,结合专业特点,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动员大学生到基层开展政策宣讲、社会调查、教育帮扶、文化宣传、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四、组织形式

1、全校同学在上级团组织的安排下,本着就近原则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2、鼓励专职团干部、班主任、青年教师带队实践。

3、鼓励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社团、学生组织组队参与项目申报。

4、鼓励各团队多方面、多渠道筹集社会实践活动经费。

5、鼓励跨系、跨年级、跨专业强强组队参与项目申报。

6、鼓励学生将实践过程及感受进行文学作品创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

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利用学院微博、网站、橱窗、宣传海报等,动员全院师生参与本次社会实践,并在学生选题、实践方法、组织形式等有关方面进行指导,尤其是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二)活动准备阶段( 6月下旬)

各学院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确定本学院活动方案,报同级党组织批准。

(三)活动开展阶段(7月上旬至8月底)

1、全校学生按照实践计划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活动期间,全校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就近开展实践活动。

(四)活动总结阶段(9月上旬至中旬)

1、开学一周内,各学院需认真组织好社会实践认证工作。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在实践结束后须在《社会实践活动证书》对应栏目加盖单位证明公章并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手写调查报告(论文),辅导员、各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对无单位加盖公章、公章不规范或手写调查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2、各学院团总支以报告会、专题展览等形式对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全面的宣传;以团支部为单位认真填写《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数据统计表》,开学两周内各学院团总支评选出校、学院级先进集体及个人并进行公示,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校团委。

3、各学院在进行社会实践总结的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参加本次活动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创作的文学作品进行汇总,随相关总结材料一并上交至校团委。

4、校、学院及学生组织组建团队,在活动总结时以团队为单位提交至少一份专题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作为本次活动的成果之一。

     六学校资助项目

1、学校将对申报院级实践团队项目进行立项,并给予一定资助。

2、对申报学校资助项目的团队,每支队伍不得少于5人。

3、各学院、个人组建团队后,认真填写《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三)进行申报,于6月20日15:00前集中上交至校团委303办公室。联系人:姚卓夫;联系电话:81695556。

4、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团队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各团队在以答辩形式对本项目组织形式、开展意义、详细活动安排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答辩会时间:6月21日18:3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5、评审小组对各团队申报项目活动安全、组织形式、活动意义进行细致分析,并设立资助标准,分别按照2000元 、1000元、500元三个标准进行资助。

6、具体办法见附件二。

七、评选表彰

1、优秀组织奖(1个):各参加评选团总支交申报表,并提交支撑材料,由校团委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校级优秀实践队(5-10个):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本学院(学生组织根据组织自身)组队活动情况择优进行申报,校团委组织进行评比,申报材料中应有活动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相关媒体报道等内容。

3、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学院团总支按校团委认证通过人数的1%比例申报,提交支撑材料,校团委审核评定。

4、学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学院团总支组织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人数的4%。

5、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展示:各学院(学生组织)组织评比后向校团委申报。一般为论文形式,附相关专家(单位)推荐意见,校团委评比后进行奖励。

 

附件一: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参考课题 

附件二: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资助办法

附件三: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申报书

附件四: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介绍信

附件五: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数据统计表

 

 

 

共青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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