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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13 17:01作者:吴振琦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学院党建工作水平。学院党委定于今年"七一"前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创先争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独立后的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二、评选范围、比例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全院所有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所有正式党员(不含临时组织关系)。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在我院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以基层党支部书记为主,含党总支书记、党总支秘书等)。

(二)评选比例、名额

1.先进党支部:全院共评选11个;

2.优秀共产党员:按照学院党员总数的2.5%进行评选,拟评选27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全院共评选3名。

三、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照片和事迹材料),党总支筛选推荐。

2.将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上传至学院微信平台进行投票。

3.院党委成立评审小组集中评审并公示。

(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程序

1.党支部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事迹材料),党总支筛选推荐。

2.学院统一组织参评的党支部进行工作汇报和特色展示,由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3.根据评分结果择优选定报院党委审批,并在网上对先进党支部进行宣传公示。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条件,公平、公正地评选,真正使评优工作成为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

(二)严格评审程序。要按照支部或个人主动申请,总支筛选推荐、党委集中审批公示和大会表彰等步骤进行,并注意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本次评优的具体时间安排是:62-614日完成初评,615日上报候选人及其事迹材料,616-620日,学院集中评审,621-626日进行公示,71日统一进行表彰,相关材料的格式要求见附件6

附件: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2.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3.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申报材料要求

    6.申报名单汇总表

     中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6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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