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行为专项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学生文明行为,优化学院育人环境,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院自习教室中开展“文明自习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院所有自习教室
二、活动目标及原则
1.活动目标: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文明素养,营造自习教室良好舒适的学习环境,做到“五讲一创”即学习讲勤奋、自习讲纪律、衣着讲得体、言行讲文雅、环境讲卫生,争创文明自习室,满足广大同学的学习环境需求。
2.活动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区治理,班班保证,人人创建”的原则。
三、创建条件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及“五讲一创”的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1.学习讲勤奋。一学期学生出勤率保持在95%及以上,应按规定时间自习,不得迟到早退。自习教室黑板上反映的“专业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迟到人数”等信息准确。
2.自习讲纪律。自习教室保持安静(早上可晨读),有浓厚的学习氛围,无玩手机、睡觉、吃东西现象,不在自习室说笑、走动、打闹。
3.衣着讲得体。保持着装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拖鞋、背心、奇装异服。
4.言行讲文雅。爱护自习教室财产,无乱刻、乱画、故意损坏自习室设施现象,自习教室门口的课程表无遗失。离开自习室随手关灯,无“长明灯”现象。
5.环境讲卫生。自习教室干净、整洁,无乱扔、乱丢行为,自习室内外无“牛皮癣”、生活垃圾等。倡导班级定期开展自习教室的清洁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动员申报
辅导员利用晚点评、班会广泛宣传动员,号召班级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参与创建的自习教室(班级)向各系提交申请,各系进行初步筛选汇总于5月13日集中报学生事务中心。
2.检查评选
学工口公共值班人员、学生党员学风督查组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室管理人员等,对各申报自习室具体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5月下旬学生事务中心根据检查数据择优评选。
3.总结表彰
各系各班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典型自习室(班级)、个人的宣传工作。学生工作处对评选的“文明自习室”(班级)进行发文表彰,并在自习教室外悬挂“文明自习室”标志奖牌。
五、相关要求
1.以自习教室为单位申报,一个自习教室多个班级的,须共同申报。根据创建条件,申报表上填写的数据真实准确。
2.创建班级在评选阶段须提交500字左右的创建总结(经验、做法、效果、工作难点),及反映自习室创建过程的电子照片不少于10张,于5月18日前发到学生事务中心,邮箱:986438820@qq.com。
3.各系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要做好任务的布置和检查,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解决当前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班级建设、学风建设中突出的问题。
附件:1.“文明自习室”创建申请表
2.“文明自习室”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