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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21 08:58作者:教学评估与质量中心阅读:


校属各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建立健全“五位一体”高等教育保障体系,完善高校本科教学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工作。采集的数据不仅对学校合格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各类教学评估意义重大同时也将对学校的大学排名、学科排名、专业排名等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采集领导工作。

长:郭彪    副组长:丁成忠

员: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保障与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院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中心),负责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的组织协调、技术审核、审核后的最终数据上传以及后续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小组: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保障与保卫处、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为学校大工作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数据采集人员为小组成员。

二、数据采集任务分解 

2018年升级版的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7大类,88张表格,700多个数据指标。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填报。学校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见《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数据采集统计时间

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等按照自然年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一)学年:指教育年度,20179月1日至20188月31日。

(二)自然年:指自然年度,2017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8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数据采集填报时间安排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201891日--11月15日。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第3-4周)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召开部门会议,学习2018年数据采集指标内涵,传达学校要求,布置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将学校分解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数据分散采集阶段:10月8日至10月26日。(第6-8周)

1.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按照要求准备好上传的数据及文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填报的相关数据表格、文件(包括电子版)要按照规定格式整理准备齐全,并保存好电子和纸质版数据。 

2. 各职能部门认真审核本部门的数据、文件。各学院认真审核所涉及的数据、文件,同时填写“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验收表”(附件4),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材料报送相关大工作小组,相关工作小组要严格把关。 

3. 用户上传数据:按照分解任务,由学校确定的大工作小组登录填报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上传数据,同时纸质版的数据文档和文件,经相关责任人员填写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录入登记表”(附件5)后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中心备案。 

(三)数据统一审核阶段:10月29日至11月9日。(第9-10周)

1.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统平台上对数据、文件进行技术审核。 

2.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经学校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党政办公会终审。

(四)数据最终审核报送阶段:11月10日至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准确、全面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既是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众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信息,更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落实评估整改工作、促进内涵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扎实、有序地做好数据采集的各项工作。 

(二)层层负责,确保质量。数据采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采取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纳入部门日常质量监控考核,如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中出现数据不实、漏报错报,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数据繁多,内容涉及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相关人员要增强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协作与配合,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 

(四)认真学习,严格要求。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指标内涵说明,准确理解,认真填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18年数据采集文件

2. 《2018年和2017年表格和内涵变化情况》

3.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4.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验收表》

5.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录入登记表》

 

 

 

                                                                   

                                                      二年九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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