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建立健全“五位一体”高等教育保障体系,完善高校本科教学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工作。采集的数据不仅对学校合格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各类教学评估意义重大,同时也将对学校的大学排名、学科排名、专业排名等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采集领导工作。
组 长:郭彪 副组长:丁成忠
成 员: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保障与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院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中心),负责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的组织协调、技术审核、审核后的最终数据上传以及后续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小组: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保障与保卫处、图书馆、创新创业学院为学校九大工作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数据采集人员为小组成员。
二、数据采集任务分解
2018年升级版的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含7大类,88张表格,700多个数据指标。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填报。学校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详见《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数据采集统计时间
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等按照自然年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一)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四、数据采集填报时间安排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11月15日。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第3-4周)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召开部门会议,学习2018年数据采集指标内涵,传达学校要求,布置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将学校分解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数据分散采集阶段:10月8日至10月26日。(第6-8周)
1.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按照要求准备好上传的数据及文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填报的相关数据表格、文件(包括电子版)要按照规定格式整理准备齐全,并保存好电子和纸质版数据。
2. 各职能部门认真审核本部门的数据、文件。各学院认真审核所涉及的数据、文件,同时填写“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验收表”(附件4),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材料报送相关九大工作小组,相关工作小组要严格把关。
3. 用户上传数据:按照分解任务,由学校确定的九大工作小组登录填报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上传数据,同时纸质版的数据文档和文件,经相关责任人员填写“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录入登记表”(附件5)后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中心备案。
(三)数据统一审核阶段:10月29日至11月9日。(第9-10周)
1.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统平台上对数据、文件进行技术审核。
2.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经学校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党政办公会终审。
(四)数据最终审核报送阶段:11月10日至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准确、全面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既是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众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信息,更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落实评估整改工作、促进内涵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扎实、有序地做好数据采集的各项工作。
(二)层层负责,确保质量。数据采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采取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纳入部门日常质量监控考核,如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中出现数据不实、漏报错报,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数据繁多,内容涉及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相关人员要增强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协作与配合,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
(四)认真学习,严格要求。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指标内涵说明,准确理解,认真填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18年数据采集文件
2. 《2018年和2017年表格和内涵变化情况》
3.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4.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验收表》
5.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录入登记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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