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26 09:30作者:李永超阅读: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及时掌握资产的变动情况。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学校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查盘点范围

1、各部门在账的各类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产权不归学校,但放置在校内并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固定资产请一并清查盘点、填写登记表。

二、 清查盘点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指导并协调所属部门的清查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2、各部门要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的部门资产明细账为主,进行账物核对,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相符,资产标签完整等。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 方法与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分自查盘点、检查抽盘2个阶段进行:

 1、自查盘点阶段(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26日)

各部门在10月10日前明确1-2名兼职资产管理员,配合此次的盘点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送财务处。

1)、各资产使用部门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账,根据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物、标签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并确认管理人及存放地点。

2)、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请填写《2018年度资产盘盈表》(附件1)、《2018年度资产盘亏表》(附件2)、对资产闲置的填写《2018年度闲置资产明细表》(附件3),同时所在单位要查明原因,落实闲置责任,并制定具体措施,提高使用效益。

3)、对于产权不归学校但放置在校内,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固定资产填写《登记备案资产明细表》(附件4)。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对盘点表进行整理。请各部门务必于10月26日前将资产盘点数据电子档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财务。

2、检查抽盘阶段(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27日)

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财务将对各部门自查盘点结果进行检查抽盘,同时对各部门报送的资产盘点结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年度资产清查报告,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 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务必根据实际使用管理的资产情况,与本部门资产明细账认真逐一核查。

2、固定资产标签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载体,是资产管理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单位结合年度清查情况,查漏补缺,确保标签粘贴到位。

3、资产年度清查盘点是学校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此次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按期顺利完成,此次抽盘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永超 电话:027-81697278 地点:综合楼612办公室

附件:资产清查盘点附件1-4



 

2018pandian.xls


 

财务处

2018年9月25日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邮编:430223 联系电话:招办027-81695660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市内乘坐586到华夏学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