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收费管理,规范校内收费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鄂价费【2016】63 号)和《湖北省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鄂价费【2007】13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的各类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实施收费前,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统一汇总报送省物价局、省教育厅。
请各单位对照附件《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17年度收费目录清单》,如实填报有增减变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除外),并于5月25日下班前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处。
财务处
2018年5月21日
附件: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17年度收费目录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