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8届毕业生即将告别母校,走向社会,为充分做好全校2018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管理工作,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及创业观,营造和谐文明、有序、温馨的离校氛围,保证校园稳定,切实达到“文明留给母校,感激留给老师,关爱留给同学,信心留给自己”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是学生教育与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大学生培养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广大毕业生能否顺利毕业离校,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毕业生教育是学生在校期间受教育的最后一课,是学校教育计划的一部分,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有利于激发学生爱校、兴校热情,有利于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有利于提高育人质量。
二、切实抓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加强就业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帮助毕业生全面了解和分析目前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心态,树立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理念。帮助毕业生理解村官、应征入伍、“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自主创业等就业政策,为社会进步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毕业生正确对待步入社会前后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困难,培养吃苦耐劳精神和抗挫折能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各种考验,努力将个人发展与中国梦的实现紧密结合起来。
3.抓好毕业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和诚信道德教育。要加强毕业生的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加强诚信教育,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签订还款确认书,帮助办理贷款的毕业生了解还款方式以及银行对违约行为的相关处罚措施,教育引导毕业生诚信还贷,每年12月20日是还贷的最后日期。
4.加强毕业生爱校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感念老师、母校培育之恩,强化尊师爱校意识,给学弟学妹留下良好的榜样,给同学留下友爱与关怀,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以文明的行为和感恩的情怀毕业离校。离校时将寝室打扫干净,自带垃圾下楼,爱护寝室财产,将寝室钥匙及时交还各楼栋公寓管理员。倡导毕业生以班级、专业为单位,向母校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母校留下美好的纪念。
5.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在毕业生离校期间要进一步发挥毕业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引导毕业生党员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积极为其他同学离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协助学院做好各项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以毕业生为本,认真做好与毕业生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1.加强毕业生日常管理。各学院要将毕业生纳入正常的日常管理工作范围,要制定毕业生教育管理方案。毕业班辅导员要全身心投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自6月11日至6月21日毕业生全部离校前要求住校值班(附件: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名单),随时掌握毕业生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密切关注毕业生动态;要积极与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统计未就业毕业生的类别,为后续有针对性地做好推荐就业和政策指导工作打好基础;要加强毕业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他们人身、财产安全;要加强毕业生宿舍管理,严防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2.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各学院要认真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充分发挥家长、辅导员、专业教师在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为他们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同时注重毕业生就业心理指导,使毕业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热情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效率。
3.高度关注特殊毕业生群体(如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受挫、考研失利、情感困惑、心理障碍、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主动化解毕业生的一些不良情绪,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简约”的原则组织毕业生开展形式多样、有意义的毕业纪念活动,给毕业生留下美好难忘的记忆。
4.积极做好校友会的相关工作。各学院要举行校友联络员证书发放仪式,建立2018届毕业生班级、专业QQ群号的登记建档工作,确定专人管理,为今后加强联系,关心支持校友的事业发展、传递母校的重要信息打好基础。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毕业生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分级负责。要合理安排毕业教育的有关内容,对毕业生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毕业班辅导员要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毕业生要认真对待、积极参与毕业教育。
2.严肃校纪校规,倡导文明离校,禁止毕业生酗酒,禁止毕业生在学习、生活区干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对违反校纪校规者,各学院要掌握情况并进行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要报学生工作处严肃处理,暂缓寄发学生档案,待严肃处理后连同处分文件一起寄发。
3.毕业生要自觉履行义务,离校前按时缴清所欠学费、归还图书馆借阅的相关书籍。
4.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1日,6月19日9:00在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毕业典礼。毕业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毕业活动,引导毕业生准时、安全、文明离校。
5.各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学院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方案,于6月1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程鹏老师处。
附件: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31日
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