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杜绝学生在校外居住现象,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禁止学生擅自在校外住宿,现将具体摸排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及学生骨干队伍深入到各班级、学生宿舍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本学院学生在校外住宿的人数及具体情况,并填好《校外住宿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各学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于4月27日前交学生处公寓管理科。
2、对排查发现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各学院要加强教育管理,并限期组织学生尽快搬回学校宿舍居住。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学生的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处理。做到“不遗漏,不包庇”,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
3、因重大疾病、已婚等特殊原因需要校外住宿的,经家长同意后,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等办理申请手续,已经批准的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公寓管理科备案。公寓管理科将校外住宿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
4、对批准校外住宿期限已到或不足一个月的学生,各学院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要求学生限期搬回学校宿舍或办理校外住宿延期手续。
5、严格管理,常抓不懈。各学院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在校住宿情况,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防控学生在校外租房,如公寓管理部门在各学院排查后发现仍有学生校外住宿,学生工作处将在年终对各学院考核中予以体现。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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