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武汉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规定,在武汉市居住并进行流口登记半年以上,可以申领武汉市居住证。为方便我校2017级新生办理,经学校研究决定,以院系班级为单位分批次在大学生事务中心后保处窗口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商学院 2018年4月20日
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日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8年5月2日
汽车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0日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0日
外国语学院 2018年5月15日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8日
机电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1日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与保卫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