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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10 14:36作者:团委阅读: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283号)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在诚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促进高校学生实践诚信道德、学习征信知识、保持良好信用,我校将组织学生参加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讲诚信学征信 守信用

二、  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共同举办,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省广播电视学会高校广播专业委员会承办。

三、  参赛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大学生。参赛人员既可单独参赛,也可组成不超过5人的团队参赛。

四、  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反映助学贷款、消费贷款、信用卡使用等征信记录对大学生求职、升学等成长之路的影响,表现当下大学生对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的理解和认识。

2.反映大学生在考试升学、学术研究、学费缴纳、个人求职等活动中有关诚信行为所产生的正面激励和不诚信行为所面临的负面惩戒。

3.反映志愿服务在失信修复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守信重诺的社会美德。

4.宣扬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住宿、免押租车、无人商店等信用社会的新业态、新生活等有关领域内容。

5.不局限以上,作品内容紧扣“讲诚信、学征信、守信用”主题即可。

(二)作品体裁和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广播剧作品(音频)和微电影作品(视频)两类。参赛作品片头必须注明“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录音或字幕),必须具有规范的标题、字幕、配音、音乐等,音频和视频均符合国内通用的播放标准。每部作品的片长在3-8分钟,超过8分钟以上的作品将不予受理。

(三)原创性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视为无效,并通报批评,如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个人或团队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  赛程安排

(一)5月10日前,参赛个人或团队须按如下要求将报名参赛相关资料提交至所属团总支或直属团支部。

1.《2018年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推荐表》(纸版及电子版)(附件1)

2.两份作品刻录光盘(含作品及配套剧本文字稿件)

(二)5月10日17:00前,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将所属单位的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并填写《校内选拔赛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

(三)5月20日前,校团委将组织相关教师及专家对接收作品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参加省赛。

 

联系人:芦颖 

联系电话:81695558;18872201015 

电子邮箱:423104839@qq.com

 

附件:

1.2018年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推荐表 1523342299586652.docx

2.校内选拔赛作品申报汇总表 鏂板獟浣撴牎鍐呮姤鍚嶈〃.docx 

3.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举办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的通知 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20269

 

 

             校团委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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