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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9-06 15:43作者:网站管理员阅读:


各系:

2008-2009学年各项学生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和学工处的统一部署,本年度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定于96921进行。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体现测评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学院修改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执行(注:先发电子版至各系,学生手册正在印制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先于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待教育厅下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指标之后学院再部署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要求:

1、各系成立 “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工作”系领导小组和班级工作小组。系级领导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班级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干部和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共7-10人组成。

2、认真做好学年鉴定的各项组织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自我小结和班级评议。

3、按照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的“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一),认真评定各项得分。测评表由各系留存备查,学生毕业时分学年度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4、综合素质测评中涉及学生在社会工作、学习竞赛、科研成果、文体比赛、精神文明和宿舍创建等方面的奖励加分,需要学生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并经主管部门核实后方可予以采纳。

三、做好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优秀班集体的评选以优秀班集体申报为前提条件,未申报的班级原则上不享有参评资格。各系要组织各班开展班级工作年度总结,根据《学生班级工作评估办法》相关指标和评选比例,认真审核班级提供的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先进班集体初审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复审。对于申报无人监考考场的学生班级,若在考试过程中无任何违纪行为,在评选先进班集体时可优先考虑。

四、系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总表需向本系学生公示三天,公示无异后方可报学生工作处。

五、有关工作要求:

108-09学年度开始执行修改后的测评办法和评分标准,请各系务必先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学习新的文件精神,按照新的办法和标准开展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当作学生开学后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定。

3、各系在922前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附件二)和先进班集体初审班级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版本发至hxxg@1957.cn

                                     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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