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
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09年10月份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行。为了引导和激励我院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进一步繁荣我院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引导他们关注新领域、研究新问题、运用新方法、创造新成果。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选题立项、评审参赛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参赛对象:2009年7月1日以前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2、作品要求:竞赛申报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类制作等三类。作品完成时间应在2007年7月1日以后。毕业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组织的其它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3、作品类别:申报参赛的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4)评判标准: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的评判标准,按作品类别和学历层次分别评审。
4、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参赛作品须作者本人或竞赛小组集体申报。每件作品须有相关1至3名专业专家学者进行指导,须有1至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推荐,经学院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二、注意事项
参赛步骤为作品立项申报、作品初审、作品完善、作品再审、选拔作品参加湖北省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阶段。
1、作品申报:每件作品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每名选手限报1件作品(参赛作品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作品申报书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2、可以跨系组队参赛,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系为责任系。比赛以系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
三、日程安排
1、作品申报(2008年11月28日-12月22日):
(1)参赛作者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从院团委网站下载),并向院团委提交完整作品, 1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系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择优选出各系作品参加学院评审的作品;
2、作品评审(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9日):
1月10日前,团委聘请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初步评出代表学院参加湖北省竞赛的参赛作品,并给出修改完善意见。
3、确定最终参赛作品(2009年4月初)
学生在专家意见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利用假期修改完善作品,2009年3月初团委再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答辩,确定最终代表我院的参赛作品,准备参加省级比赛。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切实做好保障工作
各系要成立相应的参赛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广泛动员老师和学生参与“挑战杯”参赛工作,同时深入到专业实验室、教研室项目课题组,为学生和老师建立沟通和联络的平台,做好老师和学生的咨询工作,做好参赛保障工作。
2、高度重视、积极扶持、做好报名立项工作
各系要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在培养学生全面素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学生和老师做好作品的完善和报名工作。要做好系内初评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为代表学院参赛做准备。
3、认真准备、踏实工作、深化影响
“挑战杯”竞赛的组织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竞赛性与群众性的有机结合,通过认真的准备及踏实的工作,做好“挑战杯”竞赛的宣传工作,以竞赛为契机,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氛围,深化影响,进一步夯实我院学生科技活动的群众基础。
五、经费使用和奖励措施
1、参加本次“挑战杯”的竞赛作品在代表学院参加省级比赛之前的所有支出费用由各系承担。
2、对于在“挑战杯”湖北省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的作品,由学院承担其全部正常支出费用。
3、对在“挑战杯”湖北省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的作者等,按照学生手册《学生奖励若干规定》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六、联系方式
院学生会学习部:胡小轩 15827215985 鄂婕 15071371087 沙茜 13476045385
院团委负责老师:朱彦飞 81695558 李凯 81695556 (二食堂三楼303、304室)
E-mail:tw@1957.cn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2:《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