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总体发展,学生人数的增加和师资队伍的逐步壮大,各项教学活动日趋丰富,各系教学管理人员已配备比较齐全。为更合理、灵活安排理论课程考试的监考任务,自本学期起公共课、交叉课及期末考试监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专业课考试监考由各系安排。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学初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共享考试课程统计、教学进程表等教学资料,考核方式已上教学日历,各系统计各门考查课考核方式,报教务处汇总。
二、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和教室。公共及交叉课的监考及考场由教务处安排。专业课的监考由各系安排,监考安排于考试前一周周三之前报教务处。
三、试题样卷全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印制、发放。主考教师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试卷室检查、领取试卷。
四、安排监考任务时除有特殊情况因客观原因需要照顾的老师外,尽量保持公平、均衡的原则。请各系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教务处考务管理科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