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教学环节管理,杜绝违规调停课操作,外国语学院特做如下调停课工作程序规定:
1. 全体教师无论是调课还是停课,都必须首先取得教学主管院长的同意,才可以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2.如确需调课,教师需要提前确认学生班级课表,并与学生确定调整后的补课时间。(提醒:1.有体育课的年级要注意体育课时间;2.如涉及语音室调课,则需根据学院总体语音室课表确认教室情况,或联系实验室负责人席颖老师确定补课时间。)
3. 经院领导同意后,需至少提前24小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并告知教学办。
4.教师系统申请提交后,教学办负责进行初审。
5. 初审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教务部进行终审。
6. 在第 4-5程序中,教师需随时关注系统中的申请结果,一旦申请审核通过,务必及时联系教学办开具调课单。
7. 教师需要领取的调课单一式三份,一份为教师本人留存,一份为学生班留存,一份为教室管理中心留存。
(1)教师本人留存:教师本需严按照调课单上的时间地点
上课。
(2)学生班留存:教师需至少提前半天将调课单送至对应学院(院内课程则直接对接到辅导员)。
(3)教室管理中心留存:教师凭此单去2-105领取相应教室钥匙。
8.教师拿到调课单后,要及时将"学生班级存单"送交对应责任人:本学院班级的,请交给相应辅导员;其他学院的,请送交对应学院教学办。
以上所有环节,调课教师是全过程责任人。
9. 本学院辅导员在拿到通知单后负责及时有效通知学生调停课信息。本过程失误,辅导员承担责任。
10. 教师存留个人调课单及教师管理中心存单,必要时使用;同时及时在学生班级群中辅助通知学生相关调停课信息。
11. 调停课通知一律以学工办辅导员通知为认定依据。凡未经学工办辅导员通知的调停课通知,为违规操作;要进一步核实责任方;过失责任由学院追责认定。
12. 辅导员要严格责成学生班长及时上报所有非辅导员通知的调停课通知。学生上报情况,经落实后,追究擅自调停课责任人责任。学生漏报一经发现,追究辅导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