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试卷复查质量及效率,消弭试卷材料等潜在问题特制订本规范。
一、复查工作安排
1.复查领导小组:刘沛、白燕琴、曹勇波、吴敏、王春艳、杨雯娟
2.所有惩处及奖励都由复查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3.以教学系部为单位,安排试卷复查工作;
4.试卷复查范围:全部试卷及实践报告册等资料袋内所有材料。
二、复查程序
1.考虑复查工作量情况,秉承公平公正及方便教学原则,教学系部在每学期第7周完成本学期试卷复查安排,提交教学办备案;
,卷复查安排系工作群,并打印张
贴于各教学系部,方便教师查看。
三、试卷复查工作要求:
1.试卷卷面材料复查要在教师提交成绩之前完成;
2.试卷提交之后,教师完成卷袋资料后,复查教师要查阅所有材料填充是否完备、装订是否正序,并如实填写复查情况,
如材料不达标,试卷复查表不能签字;签字后,则认同材料
符合要求,并承担后续复查责任。如对查阅要求有不明之
处,请教教学办相关老师。
卷袋材料要求如下:
1)试卷装订首页是否填写全面且信息正确;
2)试卷是否装订,试卷排序是否与成绩单一致;
3)卷袋材料按照学校要求要齐全、排序正确;
4)空白试卷及标答符合要求;
5)复查表: 各项内容填写完备、规范,签名、日期正确;
6)考场记录是否记载全面,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7)平时成绩:模板正确,填写完整;学生名单排序与成绩单一致;评分细则比例与课程考核计划表一致;评分分数段合理;手写签名;
8)课程考核计划表:确认各项内容是否完备,系部主任签字、日期是否正确;
电子版成绩:成绩表是否完整、版本是否正确;
四、第二学期复查要求:
1.复查程序:
1)第一周前由系部制定出复查安排,查阅所有试卷及实践环节材料;安排及时公布到所有教师,并于第一周安排教师进行复查工作。复查教师原则上要与上学期不是同一教师;2)复查教师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复查工作,并把发现问题记录提交教学办并说明情况;
3)教学办认定问题后,负责通知评卷教师完成后续修正问题;4)教学办在复查工作结束后,随机抽查30%试卷,发现问题如上记录并修正;
5)所有记录问题整理备案,并提交学院教学主管查阅;2.复查问题惩处:
1)卷面分数问题:
A.分数1-3分:评卷教师50%责任,首次复查教师 50%;每本试卷 3份按照一般复查事故认定,多份试卷问题则向下一级认定。
B.分数4-6分:评卷教师50%责任,首次复查教师 50%;每本试卷1份按照一般复查事故认定;每本试卷 2份按照中度复查事故认定;多份试卷问题则向下一级认定。
C. 分数 7-10 分及以上:评卷教师50%责任,首次复查教师50%;每本试卷1份按照严重复查事故认定。
D.如分数涉及及格与否问题,无论分值,每本试卷1份,则都按照严重复查事故认定。
2)卷面规范问题:
视后果具体而定:后果微小,可以更正,且及时更正,则不计;后果不严重,但无法及时更正,则一般复查事故;后果严重,且无法及时更正,则严重复查事故;
3)材料规范问题:
所有材料规范问题: 评卷教师50%责任,首次复查教师50%;
视后果具体而定:后果微小,一般复查事故;后果严重,
则严重复查事故;
4)扣分依据:
A.一般复查事故:年终考核扣分 2分,多份试卷则重复计分;B.中度复查事故:年终考核扣分4分,多份试卷则重复计分;C.严重复查事故:年终考核扣分10分,多份试卷则重复计分;
且不能参加评优、教学质量优秀奖等教学奖项。
五、复查奖励:
复查教师发现任何问题,并得到确认的,则按照避免一般、中度、严重复查事故给予奖励,奖励分数如同惩戒力度。但严重复查事故不可抵消。
六、结果通告
教学办按照复查工作中的决定,制定决议。学院正式发文通告所有试卷复查工作中一般、中度、严重复查事故及处理决定;并通告对复查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的奖励决定。教学办存留决定。
备注:未尽事宜,所有教职员工都可以提议复查领导小组讨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