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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5-10-09 21:29:36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学生实习实训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在校学生参加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校企合作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

    3.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实践育人。

    ﹣坚持专业对口,确保实习质量。

    ﹣坚持安全第一,保障学生权益。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1.管理机构

    ﹣学院层面:成立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牵头,教学办、学工办、系(专业)负责人参与。

    ﹣系(专业)层面:负责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单位、选派指导教师。

    2.职责分工

    ﹣教学办:统筹协调、监督考核。

    ﹣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定期检查、评定成绩。

    ﹣学生:遵守纪律,完成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日志与实习报

    告。

    第三章 实习实训流程

    1.前期准备

    ﹣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执行大纲,明确目标、内容、考核方式。

    ﹣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按需),明确双方权责。

    ﹣开展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

    2.过程管理

    ﹣学生需每周按要求完成《实习/实训日志》,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

    ﹣指导教师通过实地检查、线上沟通等方式跟踪进展。

    ﹣学院不定抽查实习情况。

    3.总结与考核

    ﹣学生提交实习报告、企业鉴定表等相关规定材料。

    ﹣考核方式:按照实训实训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完成成绩评定。校企合作实习实训需包含企业评价(xx%)、指导教师评价(xx%)、实习报告(xx%)等。

    第四章 安全与纪律

    1.安全保障

    - 实习单位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购买意外保险。

    ﹣严禁从事高危、与专业无关的工作。

    ﹣系部做好实习实训安全教育,涉及校外实习的,学生要签署安全承诺书。告知实习期间学生如需任何帮助,及时联系指导老师或系部与学院获取帮助。

    2.纪律要求

    ﹣学生需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实习单位或提前终止实习。

    第五章 经费与保障

    1.经费来源

    ﹣学院教学经费专项拨款、校企合作单位支持等。

    2.使用范围

    ﹣指导教师差旅费、学生实习补贴、保险费用等。

    第六章 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2.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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