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导师班主任工作条例》(武华校学〔2023〕10号)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长班主任工作条例》(武华校学〔2023〕1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导师班主任和学长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在岗的导师班主任和学长班主任
二、考核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学院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导师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工作小结(10%)、学生评议(70%)、学院(辅导员)综合评议(20%)三个部分。
(三)学长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工作小结(10%)、学生评议(50%)、辅导员评议(20%)、学院综合评议(20%)四个部分。
(四)各学院侧重考查导师班主任和学长班主任精力投入情况、工作实效,可根据各学院实际制定细则及打分标准。
三、考核结果及奖励
(一)导师班主任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一般控制在导师班主任总数的10%以内,总评分不低于85分,且学生社区坐诊次数不少于4次(面对面不少于2次);良好等级不超过导师班主任总数的40%,总评分不低于75分,且学生社区坐诊次数不少于3次(面对面不少于1次);合格等级总评分不低于60分,且学生社区坐诊次数不少于1次。
2.优秀等级按40个课时/1学年计算工作量;良好等级按20个课时/1学年计算工作量;合格等级按12个课时/1学年计算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工作量。
3.导师班主任津贴按一定标准采取现金形式发放(专职专任教师如因特殊原因学年额定教学工作量不足,可申请将津贴充抵工作量)。
(二)学长班主任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一般控制在学长班主任总数的10%以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考核中达70分及以上者,由学生事务部出具社会工作实践活动证明。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导师班主任和学长班主任工作时间按10个月/学年计算,导师班主任实际工作时间不满5个月者参加考核但不定等级。
(二)导师班主任考核学生评议可组织学生书面评议,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实行“网上问卷调查”进行网上评议。但参与评议学生不得少于班级学生总数的2/3。
(三)导师班主任考核结果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月24日前,将考核结果(纸版和电子版,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上报学生事务部。其中推荐优秀等级的导师班主任和学长班主任必须提供典型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反映工作场景的电子照片一张(2M左右)。
联系人:郭朝霞 邮箱:231636381@qq.com
附件:
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导师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
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导师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
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长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
4.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学长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事务部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