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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15:57

                                     

关于开展湖北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受理工作的通知


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根据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及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程序,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今年继续申请)

续贷学生优先采取远程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1.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认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5)温馨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临近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签字。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回执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


(二)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无需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若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大学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3)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的,需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部门申请办理。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的,借款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在线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时,应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方式,并邀请共同借款人以电子签名形式在线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完成后,借款学生即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部门签署首笔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4.温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学生(包括首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预签贷款合同预签贷款合同签订不代表助学贷款已成功办理,如高校在回执录入或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汇总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贷款资格的,将不予审批通过最终贷款审批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结果为准。

2)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设助学贷款账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5.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6.办理时间

全省续贷受理开始时间为71日(周三),首贷受理开始时间为715日(周三),受理结束时间为915日(周二)

贷款受理证明回收审核录入及学费缴纳

1.学生成功办理贷款后须将《受理证明》(附有回执校验码”)或回执验证短信截图入学报到时上传至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智慧学工—生源地贷款板块,并填写相关信息,(未上传受理证明的学生,视同贷款没有办理成功)。

2.贷款成功学生,网上缴费只需在线上缴费系统缴纳剩余学费及住宿费余款即可;现场缴费需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生源地贷款办理证明》到学校财务资产部指定缴费地点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余款。

)工作要求

1.各院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或微信群,便于贷款后学生的管理。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学校会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有关政策查询网页:“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湖北学生资助网”或学校、县级资助中心网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


五)关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办理。

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旎老师联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中若需要填写的学校信息内容参考如下:

学校账户名: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学校账户:17089201040015941

学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

学校联系人:李旎

联系电话:13297988118

学校代码:13666






附件:1.湖北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要点

2.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址与咨询热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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