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于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2〕9号)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周日)-12月10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具体安排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法治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周末晚点评、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之中。
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升学生的参与感,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二)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读”。(内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认真落实组织相关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特色活动,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请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做法与成效,将本学院开展活动情况(文字、活动图片、特色做法等)材料整理打包,于12月10日前以“xx学院——宪法宣传周活动”命名发送至学生事务部指定邮箱。956417764@qq.com,联系人:毕泗庆。
学生事务部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