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学生暑假回家能享受到火车票相关优惠政策,现将办理乘车优惠证明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只限于本人使用,严禁涂改和转借。
第二条 学生证的颁发和管理部门是学生事务部。
第三条 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发学生证一个。
第四条 学生证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大学生事务中心服务窗口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补办。
第五条 如需寒暑假乘坐火车享受购票优惠,可按铁道部门相关规定申办学生火车票优惠卡。
第六条 因家庭地址变动,需更改乘车区间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持原学生证以及变动后的家庭所在地派出所相关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第七条 补发学生证以后,若原件寻获,应交回,不得继续使用;如发现继续使用,除没收其学生证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八条 凡擅自涂改学生证、利用学生证弄虚作假或将学生证转借他人使用者,参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第九条 凡因毕业、修业期满、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学生证交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注销,未注销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注销的学生证由学生本人留存。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生事务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