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掌握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生事务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计划从第9周开始对我校全体学生进行全面的心理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我校全体学生。
二、普查工具及方式:使用症状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等作为工具,采用手机在线测验方式,以班为单位集中测试,由各学院负责。
三、普查安排
1、第9周(4月14日-4月17日):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以班为单位,利用手机在线开展心理测评。
2、第9周(4月18日-4月20日):中心分析数据,抽取回访样本。
3、第10-13周(4月21日-5月16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访谈。
四、普查要求
1、本次心理普查由中心负责总体组织与协调,各学院予以配合。
2、各学院负责本院学生心理普查的具体实施,做好宣传动员,消除学生思想顾虑,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学生事务部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