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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6:48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为严格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二、评审条件

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候选人须满足学校“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德育分必须达到8分及以上,且至少有1分奖励分;

2.评奖年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经解除且无因学业、学术诚信问题受到纪律处分;

3.综合素质测评为所在班级前2名,德育为优;

4.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本学年平均学分绩为85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8分(含体育成绩),成绩排名需在班级排名前10;

5.参加英语等级考试,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6.须参加一定的科研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若今年拟申报此类学生,请务必于10月816前将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提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

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各学院推荐指标

信息工程学院:5人;

商学院:4人;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4人;

智能制造学院:3人;

外国语学院:2人;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人;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2人;

体育学院:2人。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

1.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

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应由班级全体会议产生,人数为7-9人,应为奇数,负责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若申请学生是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该主动回避,评议小组会议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2.学生个人申报

学生凭《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于926日前向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申请,同时申请学生需将个人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正文仿宋四号字体,行间距28磅)电子版及相关获奖、论文、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交至所在班级评审小组。

3.班级评议,确定初步名单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提交申请学生的条件,确定初步名单(可以是班级评议小组确定名单,也可以是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班级大会讨论确定名单),并将名单提交到所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院审核:926-929

学院公示:10月8-10月10

5.学校审核:10月11-10月15

学校公示:10月16-10月22

五、材料上报及要求

1.规范表格填写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原则上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200字左右

2)申请审批表要保持整洁,不要出现涂改。奖励主要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格式:时间+主办单位+奖项各系,奖项以获奖证书落款单位及公章名称为准,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统一填写“省教育厅”,国家助学金不是奖项类别。

3)学习情况: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4)学院要加盖公章(行政章),“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应该不少于4个字段,同一学院学生情况稍作差别,评审情况可以保持一致,不要出现“批准”等字样)。

5)时间填写范例

学生申请时间:20249月24-926

推荐理由时间:学生申请填写时间+1天左右

院(系)意见时间:推荐理由时间+2天左右(2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学校意见时间:院(系)意见时间+5天左右(5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2.各学院在10月1010:00前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正反一张纸)及《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填写)电子版和纸版(加盖部门公章)及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相关获奖、论文、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和个人生活照片(.jpg格式,“学院班级+姓名命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毛雨晴老师处,邮箱:190193025@qq.com。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3: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材料规范说明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5: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6: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量化评分明细表、汇总表

附件7:国家奖学金评审参考文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