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暑假前后各项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安排
1.根据教学安排,学生7月2日前后有序离校,下学期于8月31日-9月1日返校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公共交叉课补考的时间及相关安排由教务部另行通知。
2.专升本新生9月4日报到,9月5-6日入学教育,9月9日正式上课;2024级新生9月7日-8日报到。9月9日上午召开2024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
3.学生公寓暑假期间统一封闭管理,暑期留校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执行,下学期宿舍开门时间为8月28日。各学院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辅导员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离校,于7月5日之前检查本学院所有寝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并贴好封条。辅导员将学生安全到家情况报学院学工办主任及党总支书记,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将学生安全到家情况报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中心。
二、就业工作安排
(由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安排)
三、扎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1.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学生积极备考、诚信应试,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自觉维护学生的良好形象。
2.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院要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全面传达学校放假通知和有关要求,学习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常识。
(1)加强防诈骗教育。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教育,做好防护,教育学生不要轻信各类信息,不要贪图小便宜,遇事多思考、多询问,切记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等重要信息,远离校园贷,防止上当受骗、损失钱财。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假期出行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必要的防护工具,恶劣天气尽量减少出行。在假期返乡和开学报到时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假期外出应选择有营运许可证的交通工具,并尽量与亲朋好友结伴同行。
(3)根据近年来高校大学生患艾滋病病例呈上升趋势的现状,加强艾滋病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洁身自好,注意身体健康。
(4)开展防溺水教育,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教会学生掌握防溺水基本知识,要求学生做到“五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5)重点关注公寓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离开寝室前做好寝室卫生,关好门窗,关闭寝室内所有电源(包括插座等),反锁好寝室房门,贵重物品带离宿舍。
3.关注提前离校学生动态。由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教学计划结束时间不同,各学院要关注提前离校学生动态,有效掌握学生离校情况,未按预期返回家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或家长取得联系。
4.各学院要将《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4年暑假安全温馨提示》及《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4暑假安全责任告知》及时下发给全部学生,确保每位学生学习并签字。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材料的整理留存备查,同时将完成情况汇总至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中心。
四、做好暑假前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假期要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要求学生做到:在假期里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聚集活动,要理性看待社会问题,注意自身言行,以实际行动支持社会安全稳定,不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情。
3.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做清朗网络的文明志愿者。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上文明网,不要沉溺网络,谨防网贷、网络诈骗,远离“黄赌毒”;自觉抵制各种非法、反动信息,严禁利用手机、电脑等网络载体,传播、散布各种非法、反动信息。
五、跟踪学生动态,做好重点学生管理工作
1.加强家校互动。及时掌握学生状况,各学院应自行安排用快件、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1次,其中对于不及格2门及以上的学生,要求辅导员将汇总名单、与家长联系情况的工作记录于放假后一周内报学院学工办统一存档。各学院将学院联系家长工作书面报告于开学后三天内报至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中心。
2.对A类且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各学院心理指导老师于9月6日前将学生信息汇总报学生事务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各学院安排辅导员做好学生暑假思想动态调查及学生学业情况分析工作,要求条理清晰,语言简洁,开学后两周内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暑假思想动态报告报学生事务部思政教育办公室。
六、其他工作
1.学生要充分利用假期,了解和关注社会发展,加强学习。按照校团委要求参加暑假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提升综合能力。
2.提醒购买了大学生医保和学生意外伤害险的学生,如暑假期间生病或受到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请按照要求到正规医院就诊并整理好报销所需材料,以便开学后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3.放假前,各学院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讲,协助学生办理贷款,以便开学及时缴纳学费。
4.2024-2025学年班主任(学长、导师)的选聘名单纸板和电子版于2024年7月3日前报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中心备案,新生导师班主任和学长班主任试用结束后有调整的,可10月9日之前将调整情况书面上报至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中心。
5.各学院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带班一览表于9月1日前报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中心。
6.各学院学工办8月31日开始每晚2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中心,直至学生全部返校为止。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将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两周内不注册者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7.学校鼓励辅导员结合所带学生特点、专业特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利用假期开展研究工作,并构思撰写论文。
8.各学院应提前做好新生宿舍分配安排及新生入学教育相关专题的准备工作,早布置、早安排,各辅导员分工负责实施。
9.鼓励学工口老师积极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0.暑假期间,全体学工口老师务必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辅导员离开武汉市必须向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请假。科级及以上干部离开武汉市必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
11.学生事务部拟于暑期7月10日-12日召开2024年学生工作研讨会,研讨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2.9月1日晚,各学院组织辅导员进行新学期第一次晚点评,布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相关工作,9月2日开始恢复一日生活制度和公共值班。
学生事务部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