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班风建设是“三风”建设的重要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风建设,科学规范先进班集体创建评选工作,推进班级建设,现决定对2023-2024学年班级工作进行集中评估,对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最终评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日
二、工作流程:
1.评选比例
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创建实施办法(武华校学【2023】34号)》中的先进集体评选比例要求,申报优秀班集体达到评选条件即给以认定,标兵班集体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班级总数的10%。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学工办根据《学生班级工作评估办法》,对照班级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结合中期检查结果,对全院所有班级进行年度评估工作,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班级工作评估评议表》(见附件1),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3.院内公示
在评估合格班级中,审查2023-2024学年申报创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的相关指标,并初评出标兵班集体和优秀班集体,班级评估结果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全校公示
学校将各学院初审结果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材料提交
“优秀班集体”:(1)提供相关(附件1)材料;(2)提供班级学年事迹材料(电子版)。
“标兵班集体”:(1)提供相关(附件2)材料;(2)同时提供纸版支撑材料(班级学年事迹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1份),电子版班级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格式宋体四号,行距28磅。
各学院将《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班级评估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及各班的《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班级工作评估评议表》、优秀班集体总结材料电子版、标兵班集体总结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11月1日前报学生事务部。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需重点审核申报班级学生是否有违反《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细则(武华校学【2023】26号)》规定的行为。
2.各学院学工办要严格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班级工作评估办法(武华校学【2023】27号)》的要求,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院所有班级开展年度评估及先进班集体创建终评工作,认真评估每一个班级,认真审核每一项指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瞒报和漏报评估结果。
附件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班级工作评估评议表
附件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班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学生事务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