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优化校园学风考风。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人监考科目申请流程
1.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无考试违纪受纪律处分及考试周(本学期第19周,见附件1)有考试科目的班级均可以申请,终结性考核方式为机考、口试或开卷考试的科目均不得申请。
2.申请无人监考的班级可以就本学期闭卷考试科目中某一科或几科提出无人监考考场申请,但必须经过该科的任课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
3.学生事务部会同教务部,对申请班级及考试科目进行审定,并通知申请班级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4.学生班级12月16日到12月23日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和3)报所在学院,经汇总初审(附件4)后于12月24日前将附件2-4的相关材料报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部会同教务部审定并通知学生班级。
5.对设立无人监考考场的学生班级、考试科目,学生事务部、教务部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进行公示,公布监督联系方式,接受学生监督和评议。
二、无人监考考场的规则
1.无人监考考场主考由该门考试课程教师担任。主考负责考试试卷的收发、回答学生关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问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等。主考教师在开考前30分钟将试卷送到无人监考考场,分发试卷,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后清点无误后收试卷。
2.班级学生干部提前20分钟到2-105室领取金属探测仪,逐一检查考场内学生是否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到指定处后,按照班长随机编排的座位就座。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考试结束铃响后,停止答卷。班长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将试卷交主考教师(包括提前交卷),不得拖延时间。班委会成员要自觉维持考场秩序,协助主考教师分发和回收试卷,保证考试顺利完成。
三、无人监考学生违纪处理
1.对考试违纪、作弊者,按照考试违纪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考场巡视员在巡视过程中或工作人员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若发现无人监考考场存作弊行为,可以当即宣布停止考试,认定该场考试无效,并取消该班级后面申报的无人监考考试资格。
3.教务部受理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对于考试答卷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若认定有雷同试卷等违纪作弊行为的,该场考试无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4.对宣布考试无效的考场及考试科目,将由教务部另行安排时间专人监考重新考试。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各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班级申请无人监考考场,辅导员要综合学生班级平时表现,予以审核,不符合申报无人监考条件的班级不予审核,不鼓励变相监考。
2.对于申报无人监考考场的学生班级,且在考试过程中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在学生班级评估中可相应提高一个等级(不含不合格班集体,最高为标兵班集体)。
3.各单位要严格考试要求,保证申报班级考试效果和质量。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周(第19周)考试安排
2.无人监考考场审批表
3.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无人监考申报班级汇总表
学生事务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