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根据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今年继续申请)流程
续贷学生优先采取远程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一)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5.温馨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二)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的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
(三)就学信息变更
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四)办理时间
全省各地现场受理和远程受理的时间统一为:7月15日(周一)至9月6日(周五)期间的工作日。学生可提前在网上提交远程续贷申请。
二、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流程
(一)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材料准备:借款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若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大学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三)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四)温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2.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配置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五)办理时间:全省各地现场受理和远程受理的时间统一为:7月15日(周一)至9月6日(周五)期间的工作日。学生可提前在网上提交远程续贷申请。
三、贷款受理证明回收审核录入及学费缴纳
1.学生成功办理贷款后须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或回执验证短信于入学报到时上交辅导员,由学院资助专员统一汇总后交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交受理证明的学生,视同贷款没有办理成功)。
2.贷款成功学生,网上缴费只需在线上缴费系统缴纳剩余学费及住宿费余款即可;现场缴费需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生源地贷款办理证明》到学校财务资产部指定缴费地点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余款。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需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或微信群,便于贷款后学生的管理。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学校会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有关政策查询网页:“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湖北学生资助网”或学校、县级资助中心网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国家开发银行近期上线的“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
五、关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办理。
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毛雨晴老师联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非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中若需要填写的学校信息内容参考如下:
学校账户名: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学校账户:17089201040015941
学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
学校联系人:毛雨晴
联系电话:027-81695546、15623636896
学校代码:13666
附件1:湖北省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要点(供湖北省生源学生使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