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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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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华夏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媒体宣传部 作者:媒体宣传部 摄影: 编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1-18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具有华夏特色、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百年名校凝聚强大精神动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华夏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评选2021华夏年度人物,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名

二、参评对象

全校在职员工、在籍学生。

三、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立德树人、育才为国”使命,踊跃投身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在学科交叉、专业融合、通专融合、产教融合等领域表现突出,在学校党建思政、通识教育、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环境与文化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学生工作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校内外相应表彰、荣誉称号;

四、评选流程

1、推荐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申报,推荐名额不限,但需控制推荐对象中个人与团队的比例,确保推荐的团队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全部推荐对象的50%;

2、初评入围:媒体宣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按照不超过评选总数1:2的比例筛选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入围;

3、网上投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媒体宣传部将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入围对象的推介及投票渠道,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重要参考依据;

4、终审评选: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初评入围名单组织开展终审评选工作,最终获评的团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获评总数的50%。

五、有关说明

1、往年获评“华夏年度人物”的个人、团队与其他申报对象享有同等申报资格;

2、所获得的奖项、荣誉、成果等,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明材料;

3、申报对象填写《2021华夏年度人物申报表》(详见附件),提供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及照片,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同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至媒体宣传部,提交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4、本次活动由媒体宣传部负责组织与解释,联系人:张慧,电话:81695513,邮箱:115058587@qq.com,办公地点:综合楼1406。

附件:

1637294105753658.docx

媒体宣传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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