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和配偶婚前各有一套各自的公积金贷款,我的房子已经结清并出售,现我们名下仅有配偶一套以她的名义公积金贷款的房子。现想要提前还公积金贷款,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给她进行提前还贷吗?
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若您是在武汉缴存的公积金,且您的配偶是在武汉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则您和配偶可持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双方共同前往公积金旗舰店网点申请办理添加贷款配偶信息。待贷款信息变更后,您可以通过“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等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选择“业务办理-公积金还款-按次委托扣划还款”,使用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配偶的公积金贷款。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027-12329热线具体咨询。
(转发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