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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13 17:01作者:吴振琦阅读:


 

校属各单位:

2016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各单位应本着“以人为本、文明安全、方便高效”的精神,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服务工作。

一、时间安排

学校毕业典礼

时间:619日(周日)上午9:30

地点:学术报告厅

各学院毕业典礼

时间:请各学院结合毕业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集中办理)

时间:619日(周日)—20日(周一)。

地点:综合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图书馆一楼大厅)

各学院手续办理时间:

619日上午: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619日下午:商学院;

620日全天:外国语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和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学校办公室负责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协调,落实毕业离校集中办公场地分布、教育基金会的校友捐赠活动。

2.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毕业生离校的教育引导,组织毕业典礼;负责毕业生体检安排、档案整理归档及派遣,发放《就业报到证》,出具火车票优惠证明;负责回收宿舍钥匙,配合后勤保障与保卫处进行家具的维修和验收;负责毕业生各类奖励的兑现,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负责校友联络员聘书的准备和发放等

3.党群工作部负责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相关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党费收缴。

4.教务处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

5.后勤保障与保卫处负责办理并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负责集中办公现场秩序的维持;负责协调、监督后勤服务中心验收毕业生宿舍家具及相关设施,办理宿舍押金的退费手续。做好离校期间校园及楼栋安全巡视、卫生保洁工作。应提前广泛宣传,张贴退费办理流程、经办手续及地点等。因人为损坏需维修的部分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修理,并从住宿押金中扣除相关成本费。

7.图书馆负责清查毕业生借阅的图书资料,回收借阅证,对有过期罚款以及未归还图书的,按规定办理。

8.财务处负责清查毕业生欠费名单,并会同各学院收取相关欠费;613日之前缴清学费的学生《毕业证》可以准时发放,613日之后缴清学费的暂发《结业证》,12月再办理相关手续发放《毕业证》。

9.各学院具体负责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做好最后一次寝室卫生、自带垃圾下楼。学生离校期间,各学院安排领导带班,毕业班辅导员要求住校值班,《毕业离校工作方案》(含值班安排)提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各学院负责向毕业生发放《毕业生离校程序表》、《就业报到证》;各学院党总支负责办理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积极分子归档工作。

10.以寝室为单位的公寓退宿最晚时间为6211200。毕业生有特殊情况者由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会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集中安排行李存放。

三、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1.619日之前,毕业生凭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等材料在各学院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登记手续,毕业生党员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在619日前到各学院领取《毕业生离校程序表》(简称程序表)。

3.毕业生按照程序表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离校手续。

4.毕业生凭办理完毕的程序表在各学院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需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底页),党员毕业生还需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按照规定上交回执。

四、其他说明

1.《毕业生离校程序表》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印制、《就业报到证》由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毕业证》由教务处办理,各学院根据毕业生人数领取上述材料。

2.《户口迁移证》由后勤保障与保卫处综合科统一办理并负责发放。

3.请欠费的毕业生,在财务处办理缴费。

4.613日之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自行前往大学生事务中心或后勤保障与保卫处综合科(暑假期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6.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过程中要热情、周到、快捷,杜绝一切与毕业生发生争执事件,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

 

附件: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程序表

20166793854.doc 

 

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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