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特别困难: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残疾、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一方患重病或亡故,另一方收入低、兄弟姐妹两人或两人以上尚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本人突遭意外伤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大部分费用。
一般困难:父母体弱多病、劳动力低下,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经济来源不稳定,无力支付在校学习和生活的部分费用。
学生家庭被列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学生可优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被证明有下列行为者,不能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经常校外用餐消费、参加校园贷以及赌博等。
二、认定比例
1.认定比例:25%,毕业班的比例可以适当减少;
2.特困生认定比例: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予以排序,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前30%确定为特困生。
三、认定程序
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审批工作在网上进行。
1.个人申请。学生凭《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1)提出申请【以往认定过的贫困生,如果家庭经济情况没有明显变化的可以不提交】,在网上填写申请表(网上操作流程见附件2)。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评议班级提交贫困生申请的学生条件,评议记录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3.审批。辅导员和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结合评议结果进行审批、初步确定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
4.公示。各学院将本学期认定的贫困生初步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时间安排
学生网上申请时间:2018年 9月3日-9月13日,2018级新生可延期到9月26日:
各学院审批及公示时间:2018年9月26日-10月11日
审批后,导出名单(需要字段:姓名、学号、班级、辅导员姓名、贫困生等级、银行卡号),经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2018年10月12日16:00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批网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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