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 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根据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方案,为充分调动全院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学院院系两级管理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师考核评价是教师选聘、任用、奖惩等决定的基础和依据,考核评价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德才兼备,注重教师能力、实绩和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个统一"原则。实现教师责权利的统一,实现各级教师之间协调发展的统一,实现教师自身发展与学校整体绩效增长的统一。
(二)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原则。为不同特点和专长的教师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平台与通道,针对不同岗位类别、不同职称,实行不同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激发每位教师的才能。
(三)坚持"学院宏观统筹、系部具体实施"原则。学院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和奖惩等方面宏观调控。系部结合自身实际,
制定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考核评价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
四、考核评价组织领导
学院党政联席会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各系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系部内的考核及汇总上报工作。
五、考核评价重点内容
(一)师德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要求教师有高尚的师德水平,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育教学业绩
1、完成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指人才培养方案内教师讲授和辅导的课程教学,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 学生竞赛、课外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担任班主任和指导学生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量。
教师须完成学校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参加进修、培训、产假、进企业锻炼,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工作量。
2、实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多维度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实绩,实行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多种形式相结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3、课堂教学纪律: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加强各教学环节的
督导,确保正确的育人导向。
(三)科研成果
着重考察教师是否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学术成果,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教师实行分类考核。可参照《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办法》、《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等文件试行。
(四)教师社会服务情况
1、综合考评教师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2、考评教师科研成果转化的工作绩效。
(五)教师专业发展情况
重点考核评价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师参加培训与进企业锻炼等方面,旨在引领导教师提高职业及实践能力。
六、考核评价时间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10日。根据学校考核要求具体规定。
七、考核评价有关要求
(一)教师考核评价实行等级考核制,并进行比例控制。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20%,良好比例 40%。优秀、良好等级对应的绩效奖金按学院最终考核果学校,由财务直接打入关教职员工工资账号。
(二)学院与系部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文件附后),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考核评价的组织领导、程序、结果反馈和奖惩等,并详细修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具体量化的考核评价细则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三)学院修订教师考核评价细则应分层次和分类别,对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层次的教师和专业课、基础课、实验课等不同教学类别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激励措施。对兼职承担一定管理任务的双肩挑教师在考核时应予以考虑。
(四)考核时要将师德考核放在首位,实行违反师德禁行行 为的"一票否决制"。
禁行行为包括: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除访学、进修、培训、组织派遣、产假等原因外,教学工作量不能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或聘期考核应为不合格。
八、考核评价程序
(一)教师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交系部。
(二)系部考核工作小组按考核评价细则组织教师述职、评议及评分等。
(三)系部提交学院教学行政办公室,学院考核小组审核、确定教师考核等级及奖金分配具体标准,公示后交人力资源部报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人力资源部反馈各学院教师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评价材料整理归档。
九、考核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
考核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每位教师,科学分析教师在考核评价中体现出来的优势与不足,根据教师现有表现与职业发展目标的差距以及影响教师职业发展的因素,制订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引。
考核评价结果要作为职称(职务)评定、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继续培养的重要依据。
十、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适用,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